詳細信息 | |
標題 | 咨詢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教練員執教資格 |
提交日期 | 2022-09-16 16:47:27 |
內容 | 來信咨詢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教練員執教資格。 |
受理回復 | |
回復日期 | 2022-10-12 16:47:27 |
回復單位 | 江蘇省體育局 |
回復內容 | 您好! (一)我省2022年2月出臺的《江蘇省青少年(幼兒)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試行)》(蘇體規﹝2022﹞1號)(以下簡稱《辦法》)文件中已明確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教練員的執教資格條件。 (二)《辦法》第四章師資隊伍中明確,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加強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規范培訓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行為,配備與培訓項目和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師資隊伍,保證培訓質量。 教練員應提供國家認可的??萍耙陨蠈W歷證書,具備與培訓項目相符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所提供的證書可通過政府官方平臺查詢核實。執教資格證書包括以下五類: (1)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體育教師資格證書; (2)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體育教練員職稱證書或全國性、省級單項體育協會頒發的體育技能等級證書; (3)執教體育項目的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4)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人才評價機構頒發的體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5)二級及以上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者還需要提供參與過執教項目運動訓練經歷或參與過本專業培訓的證明)。 (三)執教資格證書不符合上述5種類別的不能進行體育類校外培訓。 (四)學校聘任的課外輪滑運動輔導員,應由教育部門負責核實相關人員的執教資質后進行選聘。 |